陕西省高级工程师顾俊生退休后,因政府允诺的退休待遇不兑现,遂将政府告上法庭。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渭城区政府兑现承诺,解决顾俊生的退休费。
据了解,今年62岁的顾俊生原是陕西省纺织器材研究所工程师。1983年,咸阳市集体企业第二塑料厂因缺少人才,申请咸阳市轻工局引进顾俊生。帮其解决了4个家属农转非的指标,将工资关系转到轻工局,国家干部的身份不变,并允诺退休后待遇按轻工局的干部对待,由咸阳市政府负责解决。后来,咸阳市轻工局变更为咸阳市渭城区经贸委,归渭城区政府管辖。1999年,顾俊生退休后,渭城区政府却不承担起顾俊生的退休费,顾俊生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渭城区政府认为,已经为顾俊生解决了4个农转非户口,不应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即使当时有什么承诺,也不能代表渭城区政府。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顾俊生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在原咸阳市轻工局。轻工局作为技术人才将顾俊生引进,事实成立,其国家干部身份至今未变,故退休后的待遇应按国家干部工资标准,由渭城区政府兑现承诺,解决顾俊生的退休费。同时,免去顾俊生200元的诉讼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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