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促进引进人才参加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兰州市公安机关报经上级批准近日改革出台了引进人才落户新规定。
兰州市关于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改革主要有以下新规定,兰州市今后引进、调入的各类高级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本市城镇;外省市科技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来兰州实施转化的,经市科委认定并出具证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本市城镇;通过人才交流机构引进、交流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在本市落报城镇户口,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来兰人员,不管是否找到工作,都可将户口落报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上,有固定工作后其配偶和子女系农业人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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