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人民欢度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1年国庆节,按规定放假3天(10月1、2、3日),同时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的公休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9月29日、30日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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