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津南法院党组对该院各庭、科、室、队重申了《天津市人民法院禁酒令》,其中规定“禁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饮酒”、“严禁与案件当事人饮酒”等十项禁令,并制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
《禁酒令》重申后,院党组李津辉、王诚二位院长首先遵守,到区里开会或接待兄弟单位他们都主动说明重申《禁酒令》的情况,只能吃工作餐不能饮酒。
为检查法院各庭、科、室、队学习和落实《禁酒令》的情况,监察室首先对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等行政部门及院内业务庭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庭的负责人都向监察室汇报了学习和落实《禁酒令》的情况,检查人员也分别向各庭同志进一步说明不当饮酒的严重危害性和院党组重申《禁酒令》的必要性。不仅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还影响法官的形象,给法院整体形象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全庭同志一致推选庭内的两名女同志为“禁酒监督员”,如果有人违反《禁酒令》去喝酒,首先由这两名监督员予以惩罚。
为使贯彻执行《禁酒令》作为一项制度,真正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监察室同志将对此项工作长抓不懈,不定期对各庭、科、室、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令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张敬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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