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要求各省会城市以及一些中心城市法院要在年底前开展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早在1997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已尝试对死刑犯采用静脉注射药液的方法执行死刑。当时在执行现场的、现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张进民法官近日讲述了首例注射死刑过程。
用毒药还是麻药曾有分歧
据了解,让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时承受最小的痛苦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时我国法律也没有禁止,因此昆明中院考虑用注射的方式更文明。为此,法院专门成立了主要由法医组成的攻关小组,在我国有关部门一些研究经验基础上,研究注射药液配方、根据死刑犯身体状况用量大小等。在注射药液是用毒药还是麻醉药的问题上,大家产生了分歧,毒药死亡快、价格低,但可能会让受刑者感到痛苦,而用麻醉药虽然死亡速度慢一些,价格高一些,但不会对受刑者带来任何痛苦。最后一致意见——用麻醉药。通过静脉注射,麻醉心脏,使受刑者迅速陷入昏迷直至死亡。当研究完成后,要进行实际执行,在征求待决犯的意见时,99%的死刑犯及其家属自愿接受注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首例注射死刑仅用32秒
1997年11月4日上午9时,共有4名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当日上午9时05分,执行开始,第一个被执行的是死刑犯张荣才。在场法官问:“紧不紧张?”他答:“不紧张。”法警让张荣才捋起衣袖仰面躺下,在面临死亡的一刹那,张荣才脸色一下子变得蜡黄,四肢动作有些僵硬,袖子半天也捋不起来,于是法医帮他把袖子捋了起来。执行的法医、法警用胶管帮他扎起左臂,向其静脉注入药物。法医说:“别紧张,跟平常打针一样。”他说:“不紧张。”法医说:“疼不疼,家住哪里?能看见什么?”“家住上海。我感到头在飘,身体发虚。”说到这,他还想说什么,但话音中断,紧接着,他的脉搏也于数秒后消失。从开始注射药物到死亡,时间刚好过去32秒。轮到罪犯钱小五时,整个过程用了40秒,其他两名罪犯分别是35秒和58秒。
据了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至少已有6次成功地使用这种方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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