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天津海事法院海事庭成功审结一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该案标的额高达2000多万元。
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一批保险品到韩国仁川,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直属支公司投保了海洋货物运输险。货到仁川港后,由于承运船舶压舱水泄漏造成货损,韩国的收货人拒收货物。因此山西明迈特实业有限公司将货物的状况通知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对货物的处理未做任何指示,于是明迈特实业有限公司只能将货物回运。在回运入关时经国内检验机关商检,此货物不得在市场销售,没有签发我国的入关通行合格证书。于是,明迈特实业有限公司将保险公司告到天津海事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货物已成为实际全损。
海事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判决支持原告。(张照东 周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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