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工作岗位做出不平凡业绩的46名公务员和31个集体,今天分别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大会,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已连续举行4次,对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产生了重要影响。此次评选出的典型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全国540万公务员中积极实践“三个代表”的优秀代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表彰会由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李铁林主持,中宣部副部长高俊良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负责人为获奖者颁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号召全国公务员积极实践“三个代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表彰会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张云泉、赵小林分别介绍了自己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事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山东省济南市女子交警中队、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劝业场工商所代表介绍了本单位公务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事迹。
人事部部长张学忠在总结讲话中说,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是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强化“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意识的生动过程,是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人民的好形式,是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他还就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长,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负责人,中央机关和北京市部分公务员代表参加表彰会并听取了公务员的事迹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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