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界瞩目的“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深圳商报》报道,“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律师团今日代表360多名受害投资者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要求民事赔偿,索赔总金额2460多万元。这意味着,有“中国证券市场第一讼”之称的“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由此正式拉开帷幕。
据律师团首席律师郭锋介绍,此次诉讼的被告共有7个,分别是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亿安科技原董事长罗成。
欣盛、中百、百源、金易4家投资顾问公司的违法事实就是被中国证监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即利用多个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操纵股价;亿安集团利用提供办公场地、提供资金等方式共同操纵股价;亿安科技通过中报、年报、董事会公告等方式散布虚假信息配合股价操纵。
郭锋解释说,罗成在股价操纵期间,既是亿安集团的董事长,也是亿安科技的董事长,在股价操纵和发布虚假、误导、重大遗漏的信息过程中直接参与实施证券欺诈行为,与上述6家法人被告构成了共同侵权,因此,他也被列为7名被告之一。
对于人们关心的法院受理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问题,郭锋认为,本案的起诉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4个起诉条件。从法律上讲,只要本案的起诉符合这些条件,法院没有理由不予受理。
至于投资者索赔要求能否实现,郭锋认为,即使4个庄家是空壳、罗成跑了,由于还有亿安集团、亿安科技、罗成作为共同被告,在获得法院支持的情况下,这些被告对数千万元索赔额的清偿能力,从其现有财产和经营状况来看是没有问题的。(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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