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胸科医院已将患者邢淑芳的病例作为拜斯亭药物不良反应病例填写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收到这份《报告》,并给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来“病例报告回执”。
【药品监测部门】
患者不良反应与拜斯亭有关
据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高仲阳主任介绍,经过对该病例的审慎分析,本市对该《报告》作出的评价是认为患者出现的横纹肌溶解症很可能是因为服用拜斯亭而导致的不良反应。
高主任认为,患者邢淑芳的病例不应算作是医疗事故,因为拜斯亭在暂停前,是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使用的合格药品,患者是在医生按照药品说明规定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因此倾向于认为患者的不良反应是由药物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不过,他也指出,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后,医生应把用药剂量调下来,这个病例也有可能与没能及时调减剂量有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8月9日发出“暂停销售、使用拜斯亭的通知”中指出:拜斯亭与吉非贝齐药品合用,有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不良反应的危险。对此,高主任认为,这位患者虽然没有与吉非贝齐合用拜斯亭,但她出现的不良反应是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的,并且她使用该药与不良反应的出现有着合理的时间关系,她服用了拜斯亭后,便产生了不良反应,在她停药进行血浆置换治疗抢救后,不良反应便开始减轻,并逐步消失,因此,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管是不是与吉非贝齐药品合用,只要患者用了拜斯亭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就应该给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是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据悉,如果在我国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例较多,证明黄种人不适宜使用该药品,那么即使将来拜斯亭恢复使用,中国市场也会不再进口该药。
【患者】
停用拜斯亭症状有缓解
患者邢淑芳的家属李寿绵向记者介绍,自8月14日患者停用拜斯亭后,于8月15日、17日、19日在市一中心医院ICU病房进行了三次血浆置换手术,横纹肌溶解症得到控制,患者被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浑身疼痛、四肢瘫痪、尿血、肾衰的病情逐渐得到缓解,到9月10日出院时,已经没有一点儿尿血的症状了。现在除了大腿根部有点儿疼外,浑身其他地方都不疼了,脚能动了,脑袋能动了,双腿瘫痪症状也在一天天好转。
【律师】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对患者有利
得知患者不良反应很可能是由拜斯亭药品导致这一消息后,立鼎律师事务所杨仲凯律师和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都认为,这个消息对患者很有利,这进一步地证明了拜斯亭药物与导致患者横纹肌溶解症这种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不过,作为法律证据,还必须要有权威部门的明确答复。他们再次表示愿尽快为患者做代理律师,向医院和药品生产厂家提起诉讼。(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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