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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海口召开公判会,对涉及4件案件的10名罪犯进行宣判,曾经震惊一时的交警持枪杀人案的主犯--琼山市交警吴亚弟就在其中。公判大会后,吴亚弟等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30日19时许,琼山市交警大队干警吴亚弟身着警服,携带配发的手枪在某酒店吃饭。席间,吴亚弟因饮酒与人发生争执,经劝阻后离开。当晚23时许,吴亚弟驾车窜至海口市人民公园内,与按摩女曾某进行色情活动。其间,吴亚弟认为曾某语带讥讽,遂恼羞成怒,掏出手枪朝曾胸部开了一枪,致曾死亡。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及最高法院复核,认定吴亚弟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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