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以来,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东北某省日报一篇写湖北某大学女大学生,因不堪爸爸的亲吻,一纸诉状将其爸爸告上法院的文章,一时间引起了全国不少媒体的关注。然而,当《长江日报》记者进行调查时却发现这是篇不折不扣的假新闻。
《长江日报》社收到的这篇稿件题为《女大学生状告爸爸的吻》,作者是湖北某大学在读一年级的研究生。文末作者说:“尊重被采访人的意见,文中胡艳艳系化名。”
文章最后还说作者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教授陈正明和湖北大学心理学教授、湖北省高校心理卫生协会副会长严梅福。
“采访”对象说:我们不知道此事
9月18日,记者采访了作者在文中提到的湖北大学心理学教授、湖北省高校心理卫生协会副会长严梅福先生。电话接通后,严梅福先生一听说是记者,就笑着说:“是为了那篇《女大学生状告爸爸的吻》的文章吗?这几天已有很多记者打电话询问此事,我没有接受任何采访,也没有就此事发表看法。”
记者又拨通了作者在文中提到的秭归县人民法院,该法院立案庭庭长杜云宏接到记者的电话后,回答说:“近几天,每天都有很多电话询问这件事的真实性。”他说他们没有接到这样的诉讼,9月18日上午他还为此事专门打电话到全县所有法庭查询,结果,没有一个法庭受理这起案件或类似的案件。
作者“灵感”造出一条“新闻”
在采访完杜庭长后,记者立即联系了该文作者吴锋。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吴锋终于把写这篇稿子的过程和实情告诉了记者:这篇稿子的线索是一个与他关系很要好的女同学提供的。他说这个女同学好几次与他谈到,她的父亲从小就喜欢亲吻她,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她为此很是烦恼。他感到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新闻线索。在经女同学的同意和几天的构思、写作、润色,他完成了这篇“新闻”。
吴锋对记者说:这篇稿子,除了他听这位女同学自己说她爸爸爱亲吻她的事外,他没有就此事采访过任何人。他说当时编造“艳艳向秭归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是因为那里比较偏僻,稿子见报那里的人也不会看到。
广东一晚报未经核实就发表
吴锋说,当时他把稿子给女同学看后,连女同学自己都说:这太离奇了。后来他把稿件发给包括《长江日报》在内的几家报社。让他没想到的是,不到1个小时,他就收到广东一晚报的电话,说等法院判决后就发表。可不知什么原因,这家报社过了几天后没有与他联系就发出来了。接着,17日他在网上看到不少地方也发了这篇稿子,他心里开始觉得害怕了。
最后,他后悔地对记者说:“我没有想到会弄成这个样子。
奇闻回放
近日,湖北某知名大学女大学生一纸诉状递交到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状告爸爸的吻。
今年8月25日,刚刚入睡的女儿再次遭到爸爸偷吻,异常愤怒的她从家里逃到学校,在师生的帮助下写好了上诉书,状告爸爸多次强行吻她,导致其心理发生变异,严重侵犯了她的人身权。有关专家称,此类案件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今年21岁的艳艳是湖北某知名大学99级学生,1980年出生后,她爸爸就养成了个习惯,每天要抱着女儿,不断地跟女儿亲嘴。随着年龄的增长,艳艳越来越不情愿跟爸爸接吻了……
今年7月,经武汉市同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检查,确认艳艳患上了异性恐惧症。病根在于,因长期受到父亲强迫式亲吻的袭击而产生恐惧,进而扩大到对所有异性产生恐惧。
艳艳在写上诉书时,手不停地发抖,泪水也不断地涌出。她说不想让爸爸受到法律的惩罚。打官司惟一的目的是,希望爸爸在法官的帮助下,改变对女儿爱的方式。《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