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和公安雁塔分局副局长进行诈骗,诈骗金额高达107.5万元的罪犯宋援粮,日前被西安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宋援粮系西安市无业人员,曾因诈骗罪被判刑5年。1998年10月至2001年1月间,出狱后的宋援粮非法购得警服警衔,并伪造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印章, 冒充交警支队负责人和公安雁塔分局副局长,或谎称能买到便宜的罚没进口轿车,或谎称能联系到西安市消防指挥中心大楼工程,先后骗得5家单位高达107.5万元的钱款,使被骗单位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也给公安机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宋援粮将骗来的钱财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宋援粮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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