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据保险同业协会介绍,本市5家寿险会员公司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杜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非法代理、高收手续费、撕单、埋单等不规范问题,决定从“十一”起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联合保险。
新版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由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的天津分公司联合签发,共同承担风险。原来各公司所印发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同时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今后被保险人遇到保险事故时,既可以向天津市保险协会航意险共保管理部也可以向以上各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索赔。业内人士提醒,自“十一”起旅客在购买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要注意保单是否为新的有效保单。(黄海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