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川县少年邱某为哥们出气乱棍打死他人后,其父母竟设法让犯罪的儿子窝藏在亲戚家中,给公安机关的侦查设置障碍,妄图让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河源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涉案罪儿及其父母作出一审判决: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邱某父母均犯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去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邱某(男,14岁,已辍学)替龙川县某中学学生陈某(在逃)用棍棒殴打同学陶某致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第二天,邱某母亲得知其儿子打死人,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叫人传话、打电话安排罪儿躲藏,邱某父亲也参与窝藏罪儿。公安干警多次找邱某父母协助公安机关查找其犯罪儿子,但他们都装称不知下落。后来经公安机关多方侦查,于今年1月5日将邱某及其父母3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为哥们义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故意伤害罪成立,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邱某父母明知儿子犯罪而安排其躲藏,均己构成窝藏罪,故作出上述的判决。至此,全家被依法判了徒刑。 (潘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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