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满16岁的少年,为了报复,竟然找朋友轮奸继母唐某。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某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戴某、袁某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和四年。
戴某在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父亲再婚后,戴经常被继母虐待。
2000年11月12晚10时许,戴某找来其朋友袁某爬墙潜入继母房中,在房中睡下,伺机作案。次日上午10时,唐某回到家中,看到二人睡在她的床上就责骂二人,二人慌忙跑了出去,不久,戴某操起一块带铁钉的木板,返回房中,由袁某守住卧室门,两人将唐拉到床边,先后对唐某进行奸淫。事后,戴某又将唐藏于床下的70元拿走。(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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