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引入“经济调控”
《人民日报》消息:今天起,我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专家指出,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户口,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人口迁移方式,将目前的行政调控为主转为经济调控为主。
小城镇户籍改革全面实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专家王太元介绍,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严格划分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今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明确从10月1日起,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
行政调控的四个层次
王太元说,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改革人口迁徙的行政控制。历史上,国家对迁移制度的行政控制分为四个层次,一是从严控制层次,主要控制从非农转农;二是适当控制层次,从小城镇到小城市,从小城市到大城市都在此范围内;三是不予控制层次,比如同等市、镇、乡之间的迁移;四是鼓励流动层次,包括人才流动,干部调配等。
改行政调控为经济调控
单一的行政控制手段不可避免地带来弊病。户籍改革就是要把行政调控为主转为经济调控为主,辅之以依法调控,形成以国家立法规范、社会经济调控、个人自主选择的迁徙调控新格局。一个人能否进入某个城市,关键是看你能否在这个城市合法生存,是否具备生存能力。你具备了能力,不给你城市户口你也一样生存,而不具备能力,则有城市户口也一样成问题。以美国为例,如果你想到曼哈顿居住,肯定不用行政限制,关键看你有没有那么多钱。
人口迁徙造成新的不平衡?
谈到“如果谁有钱谁就能自由迁徙,会不会导致有钱人都向大城市拥挤,并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王太元认为,地区不平衡是一种历史发展中的不平衡,尤其是国家对大城市资源的倾斜造成的,与人口迁徙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一个有钱的农民你不让他进城发展,是不是他就一定愿意在农村投资发展呢?如果他能进城发展,再反过来带动农村建设,这怎么会导致不平衡呢?
户籍改革并非取消户口
王太元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迁徙自由。但这并不是说就此取消户口了,相反要加强对户籍的科学依法管理,完善户籍信息登记制度,使迁徙自由有更合法的手续和途径。
户籍改革两路推进
从1997年开始,中国户政领域从两方面深化改革。一是小城镇户口制度改革试点,为在小城镇已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生活来源、在有合法固定住所后居住已满两年的一些人,办理该城镇的常住户口。按照原定计划,这项改革今年将全面展开。二是1998年的户口迁移改革四项新措施: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注意解决年老父母投靠子女的问题;尝试放宽因投资等原因迁入城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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