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不义之财,竟想出向方便面里投毒要挟生产厂家的办法,妄图敲诈巨款。本市青年周某先后在西安、广州、苏州、河北等地一次次策划投毒行动,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逞。法网恢恢,终于周某在南京市再次策划投毒准备敲诈时被警方抓获归案。日前,开发区法院审结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
周某现年21岁,高中毕业后,平日里只顾游手好闲,根本不务正业。他认为凭本事吃饭、告劳动赚钱太辛苦,因而总是幻想着发笔不义之财。他日夜苦思冥想发横财的方法,终于想出一条向方便面里投毒要挟生产厂家,敲诈巨款的方法。为此,周某作了充分的准备。经过精心策划,1999年2月,周某从广州市向这家食品厂发出一封国内特快专递,以向其生产的方便面里投毒并投放市场为由,要挟该厂家于指定时间、地点交出216万美元。同年3月29日,该厂家报案后,按照周某的要求,派人前往西安市火车站,准备在预定时间内“交款”,因周玉良怀疑有警方埋伏,未贸然接款。随即,周某打电话通知生产厂家的送款人到西安市阿房宫对面商场门口三根旗杆下面交款,因发现有人跟踪便又没有得手。
周某未达目的绝不善罢甘休,又策划敲诈行动,并于同年9月,从苏州市向该厂家在上海的总公司发出一封国内特快专递,以向其产品内投毒相威胁,索要268万美元巨款。因生产厂家识破了周某的阴谋未予理睬,致使周某的发财梦再次破灭。
周某见发信要挟不起作用,便精心策划出新的敲诈方案。去年10月25日,周某先将一箱该厂家生产的一箱方便面注入鼠药,寄存在河北省定州火车站寄存处,后发信给天津的生产厂家,以将有毒方便面投放市场相要挟,要求生产厂家在三年内给付现金人民币1800万元,同时随信附上寄存单据。周某满以为美梦会成真,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周某于同年11月22日在南京市被抓获归案。
开发区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为获取巨款,使用敲诈手段,强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记者张晓杰 通讯员开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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