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想靠陪人聊天挣钱,一个想抢劫陪聊女发财。结果一个被残忍地杀害,一个被送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杀害陪聊女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本市通州区无业人员方海丰,在报刊上看到陪伴聊天的广告后,即起意抢劫“陪聊女”。2001年1月2日12时许,他经某公司介绍与27岁的陪聊女周某取得联系。当日13时许,方海丰如约来到周某在朝阳区的租住地,趁其不备,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对周某进行威胁。周某高声呼救,方海丰即猛刺周的胸部数刀,致周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这时,周某之妹闻声进屋,见状上前救助。方海丰又持刀将她的肩部、上腹部扎伤,并逼迫她将房门打开,抢走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市二中院认为,方海丰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性质恶劣,依法判处方海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孟轶 高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