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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永善县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该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家祥立案侦查,现王家祥已被逮捕。
经查,2000年8月20日,永善县大兴乡全沙村刘思军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其父刘天德到王家祥家中打听情况并请王家祥帮忙,以给王家祥的儿子“买点本本”为由,送给王人民币1000元。从此开始到9月期间,刘天德在王家祥家中、县公安局、县城车站、雏燕旅社等地多次找到王家祥,王家祥向刘天德泄露了刘思军案的有关情况及办案的进展情况,后刘天德将打听到的情况告诉涉嫌刘思军故意杀人案有关人员的亲属杨治芬等人,杨治芬又将案件情况告诉了在昆明的女儿李洪英(刘思军故意杀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后刘天德、李洪英等人先后编写了“控诉书”、“抗议书”等7种控告材料,分别到永善县委、政府、人大、检察院、地区公安局、检察分院以及省人大、省政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上访告状,致使公安机关对刘思军故意杀人案的侦破工作陷入被动和僵局。
据悉,该案是在查处刘思军涉嫌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的,后依法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此案系高检院督办的案件。(吴江南 高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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