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王养田一句伤人的“玩笑”当众脱口而出,县物资局副局长杨某事后不依不饶质问责骂,从而引发了一场雇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惨痛血案。6月22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王养田有期徒刑6年,参与犯罪的王守山、张占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王养田、王守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养田在基层领导岗位上工作了20年,多次受到省、地有关部门的表彰,被推荐为全县4个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之一。县物资局副局长杨某与王养田是同学,比王高两届。王与杨也算好友。
1999年9月2日,王养田到公安局南边的小地摊上吃早饭,正遇上县里的几位领导,杨某和县财政局张副局长也在。熟人打过招呼,各自落座吃饭。饭后,张副局长照小城不成文的风俗,将另外几个人的饭钱都付清。等王、杨两人争着要付账时,老板已接过了张的钱。
接受赐与总没有向外付出时慷慨有度。杨首先打破了沉默,问王养田:“刚才给你打饭钱的是谁?”王养田道:“是县财政局的副局长。”杨大大咧咧地道:“你不得了啊,吃了饭还有人给你付钱。”王与杨随便惯了,也回敬道:“吃饭不打饭钱,好些(饭)场儿吃饭都可以不打饭钱,今天(早饭)是张局长打,如果说是今天中午或晚上(假)装着去饭店找人,碰见熟人,吃饭也可以不打钱。”杨有个习惯,碰到熟人喝酒经不住人家几让,也就坐下来。这本来没什么,但经过王这么一刻意形容,众人都觉得好笑。大家都瞅着杨乐。杨脸猛然一红,觉得有点挂不住。但自思王说的是笑话,也不好发作的。
杨一上午心里都是乱七八糟,王养田的话语在他耳边缠绕,县里几位领导的笑声一遍遍在脑海里炸响。受了这样的轻慢,以后自己还咋在小小的县城里做人?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午下班时间,他回到家里喝起了闷酒。酒往上撞,只觉得千般屈辱、万般恼怒要向谁发泄了心里才好受。他抓起电话,拨通了王养田的手机。
王养田和乡里的干部正陪同县里的领导在现场办公。手机响了,王打开手机,放在耳边,杨的声音像炸雷一般传了出来:“妈的个×,你为啥说我吃饭不打饭钱?”王一听他说话语无伦次,知他喝多了,就道:“你喝多了,今天早晨咋能是说你哩?我是说个笑话。你咋能这样说,你喝多了,休息吧。”王偷眼一瞥,见干部们都默默地听他通话,手机声音这么大兴许其他人也听到了。他强抑不快,重新与干部们讨论问题。杨对王的辩解不满意,又气愤地拨通了电话。王随手打开手机,一听又是杨在气愤地骂,他失态地骂了一句:“你混蛋!”杨也在电话里回骂。王气得脸色铁青,狠狠地关了手机。
杨骂了王,心里的气出了,觉得好受多了。王却心里憋得难受。
夜深人静,王养田思前想后,越想越气。一位堂堂的书记被人骂成这样,而且是全乡主要领导陪同县里领导现场办公时被骂,如果不挽回影响,以后谁还看得起,还咋领导工作?他决心要杀杀杨的傲气。王养田给自己的一位远房亲戚王守山打电话,要求王守山找人“办办杨的难看”。
王守山找到了一个叫海涛的朋友,要求海涛找几个人教训教训杨某。海涛纠集黎明、宝丰、攀峰、宝磊等人去杨某的住处附近的吊桥处等候杨某,两次均因没见到杨某无功而返。
1999年9月19日晚七时许,海涛再次带黎明、攀峰、宝丰、亚峰、战峰、朱高、宝磊、登科等人来到吊桥处。亚峰先到杨家探听虚实,回来言道杨还没回家。过了两三分钟杨坐人力三轮车出现了,黎明等人道:“就是他。”几人一拥而上,宝磊跑过去就地捡起两块砖头,一砖砸在杨头部,一砖没砸中。杨“哎呀”一声,头晕眼花。朱高、战峰、登科、亚峰跑过去将杨搬倒,朱高捡起两块砖头,一砖砸在杨的面部,一砖砸在背部,战峰、黎明也捡起砖头砸了杨某,攀峰等人对杨连砸带跺一阵后逃窜。杨某早被打倒在地。
杨妻在家听得动静,赶忙出门,见杨躺在门外地上,满面是血,昏了过去。在邻居的帮助下,杨妻将杨送往医院,然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事后,海涛给王守山说事办了,王守山也给王养田回了话。
杨某伤得可是不轻,昏迷了6天后才慢慢醒过来。经法医鉴定,结论为重伤。经治疗后仍遗留右侧肢体不全瘫,生活不能自理,劳动能力属部分丧失,评为七级伤残。
1999年11月13日,公安局抓获了海涛。海涛交代伤害杨某系王守山指使。侦查人员立即前往抓捕。王守山正出车在外,闻得此消息后给单位领导留下一封信,弃车外逃。王守山流浪一年后走投无路,只好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由此,带出了幕后指使者王养田。
鹿邑县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王养田有期徒刑6年,王守山有期徒刑5年。其余涉案人员也在此次或此前审判中先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至10年。并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4万元(含残疾慰抚金)。王养田、王守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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