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泸州市中院获悉,叙永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陈兴静因非法拘禁、循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没收其违法所得1500元。
据了解,叙永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陈兴静于1999年至2000年年底3次在无任何合法手续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随意指派协警人员无故讯问、关押公民,以查问外出打工女卖淫问题为借口收取他人钱财,并采取收保证金的方法将犯罪嫌疑人放走。(黄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