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原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金业受贿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李金业对自己受贿7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人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1998年8月,开平二建承包广州司法局一办公楼的黄某,在获悉主管司法局基建的副局长李金业因要送儿子入院治疗而缺钱的消息后,给李送了7万元的存折,并把存折密码告诉了李。今年3月,纪检部门开始对此进行调查,3月8日,李金业投案自首,并于第二日被刑事拘留。检察院出示的证据表明,李金业受贿7万元证据确凿,特此提起公诉。
李金业在法庭上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辩称,他有一个天生脑瘫的儿子,今年已26岁,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当时准备送孩子去一家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次性交钱要12万元,家里要凑这笔钱相当困难。他向局里反映了这个情况,但一时无法解决。黄某从别人口里知道此情况后,就提出给他赞助一部分钱。这笔钱他始终没动,并在自首后主动清退,请求法院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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