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两项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药学技术人员尽快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这两项优惠政策是:在药品使用单位中,对符合条件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在2002年10月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两项优惠政策都是一次性的,资格认定优惠政策只进行这一次,免试部分科目优惠政策只在明年的考试中实行,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今年10月30日之前,各省市自治区要完成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执业药师资格的工作,全部资格认定工作将在今年年底结束;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200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当地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据了解,我国目前有14万家药品零售企业或药店,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近9万家,而目前全国却只有2.62万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药品零售和使用领域的需要,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主要问题。为此,国家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