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由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的体制在福建将被打破,福建省开始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从今年起,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积极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由国家投入,但资金不足的现状一定程度地延缓了城市发展,同时由于缺乏灵活的机制和政策,发展迅速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和实力较为雄厚的民间资本也难以引导投向到城市建设中来。此间城建专家认为,这一突破将给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规定,福建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暂按厂网分开的原则推行。城市污水管网的投资仍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运营实行企业化管理方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则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和运营主体;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将全部改制成市场化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并逐步实行经营权转让或资产评估拍卖。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独资或合资承包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允许获得运营权的企业对污水处理厂原有人员进行重组。
为吸引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定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用电、用地等方面明确了多项优惠政策;所在地政府可按略高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设定投资回报率,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给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投资或运营资格的业主。但规定同时也明确指出,今后凡是未按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和经营的污水处理厂,不得享受规定赋予的优惠政策。
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实行产业化后,市场将发挥基础性作用,规定要求各级政府适应这一趋势,转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创造平等竞争的健康环境,积极依法行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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