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中学生王雨站在大兴法院的原告席上,泪流满面地向坐在对面的父亲诉说:“以前我学习差,辜负了您的期望,但是现在我知道努力了,请让我继续把书读下去吧……”旁听者无不被这起罕见的子告父案件感动。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了解到,这位父亲终于被儿子渴望学习的愿望所打动,自觉履行了法院的判决,为儿子支付了1500余元的学杂费,同意孩子继续上学。
刘雨确实曾是一个人人头疼的“双差生”,4年前,他的父母离了婚,刘雨随父亲生活。这个曾连续5年获得“三好学生”的孩子成绩顿时一落千丈,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和同学打架,初二那年,父亲为了不让他再惹事,先后两次为他转学,可刘雨总是恶习不改,不断惹是生非,父亲对他失望至极,不再过问。
上了初三之后,逐渐懂事的刘雨在老师的帮助下开始慢慢转变,知道努力学习了,可是因为基础太差,中考他只考取了一所职业高中,当他把录取通知书交给父亲时,父亲的回答是:“读书,没戏;要钱,没门!”刘雨没有办法,只好去找下岗在家的母亲,妈妈东拼西凑借钱替他交了学费,可是开学后,刘雨连生活费都没有,学业难以为继,无奈之下,他只好把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负担他的学费。
法庭上,这位父亲也说出了他的苦衷,他本来希望儿子能考上高中,将来上大学,可是现在只考上职业高中,他觉得将来出息不大,还不如回家帮他经营家里店铺的生意,所以不愿意让他继续上学。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家长也不能因为孩子成绩差而剥夺孩子的这项权利。如今,刘雨终于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了上学的机会。(王艳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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