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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天津市建设国内首个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消息,从而使备受关注的废旧电池处理问题有了答案。然而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7月中旬日开展回收工作三个月来,全市20个回收点仅回收电池12吨,与每月上百吨的电池消费量比起来相去甚远,也远远无法满足明年将建成的处理中心的胃口。
据悉,从7月18日起,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收集并集中处理处置废旧电池,并为此建立了20个回收点,在全市发放了192只回收桶。然而回收情况并不乐观,据专门负责回收工作的处理中心司机张双霖师傅介绍,三个月来共回收电池12吨,且各区县回收情况因宣传力度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另据了解,关于运输及处理电池的费用问题,处理中心目前尚存在困难。
得知电池回收难度大的消息后,许多热心读者皆对这一问题表示关注。其中年已届八旬的塘沽区孙焕文老人来信提出一个新颖建议。他认为,由于随意性强,无约束力,以收集桶方式搞电池收集并不科学,电池回收应该搞“以旧换新”。具体作法是:当人们需要购买新电池时,应该拿出同样数量的旧电池。把电池售卖点变成废电池的回收点,环保部门对售卖点定期检查出售电池数量是否与回收数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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