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频频发生的劣质絮棉坑人事件,让“黑心棉”的阴影再一次沉沉地罩在人们心头:贵州省被检查的12家医院有11家医院的医用棉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广东质检局对省内13所高校新生用的棉垫、枕头、棉胎进行了质量检查,结果没有一家能让人放心……
絮棉品质量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今年7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将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有毒有害、危害人体健康的废旧物作为生产絮棉制品原料的掺杂使假行为。7月26日,《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并付诸实施;8月1日,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其中对絮棉品的原料、含杂质率、卫生、标识等方面均作了强制性规定;质检人员更是加大检查力度,仅在9月份,全国质检部门就出动4818人次,对1431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絮棉制品57万余套;浙江商人吴文听因生产、销售劣质絮棉案值特别巨大被判无期徒刑……
絮棉打假可谓声势浩大,但我们不得不承认,“黑心棉”现象仍然存在。这除了造假者受暴利驱动铤而走险之外还有两个原因:一是一些地方上的职能部门缺乏责任意识,在絮棉品的生产、加工、市场准入等环节监管乏力,使得市场上垃圾棉供给增加;二是絮棉品集团采购行为不规范,一些采购人员为了在采购中发“黑心财”,片面追求低成本,漠视絮棉质量,客观上拉动了对垃圾棉的需求。
絮棉打假需要不折不扣落实责任。絮棉制品国家标准和《棉花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为判定絮棉品是否合格和惩治絮棉造假提供了依据,但如果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对造假者的威慑作用就更打折扣。一些地方对造假者以罚代刑,立案少,结案更少,造假者没有真正受到严惩。更有些地方对造假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都对絮棉造假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要消灭“黑心棉”不仅要严惩直接造假者,还要严肃处理那些间接庇护者,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消灭“黑心棉”的社会氛围。
絮棉打假需要规范集团采购行为。不久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北京市教委发出《关于加强学生生活用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出台了《北京各级各类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与招标,招标中明确规定了采购人的质量责任,此举有力地保证了学生公寓用被的质量。看来,医院、学校等“黑心棉”重灾区,只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完善和健全招标采购制度,盖“放心被”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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