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李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存入银行的200多万元,隔了8个月竟不翼而飞。一怒之下他将存款银行告上了法院,由于被告银行未尽查证之责,法院判处原告胜诉。昨天,飞走的200多万元连本带息终于回到了李先生的手中。
李先生在市内经营建筑装饰公司方面的生意,2000年7月,他分两次在某银行天津市津西分行存入了人民币210万元。2001年3月,李先生想提出存款急用,但他到银行时却发现自己所存的钱只剩下4.07万元了。李先生对巨款的去向百思不得其解,疑惑之下他对银行进行了询问,工作人员告知他存款三日后,206万元就已被提走,并留有转账支票和储户印鉴,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无奈之下,李先生将该银行告上了法院。经法院对银行所提供的转账支票和储户印鉴进行鉴定核实后发现,转账支票和印鉴均系伪造,是电脑复制合成的。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判处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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