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招聘广告无需北京户口后,记者获悉,北京的户籍制度还有望进一步松动。凡在卫星城和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本市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得实行歧视性政策。
由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十五”时期城市 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城乡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用不同城镇有区别的准入条件取代“农转非”的计划指标。
“十五”期间,要适当放开农民进入卫星城和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对具有投资移民性质的人员,在户籍管理制度上实行相应优惠政策。在承包期内不要求进城农民退还承包地和自留地,以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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