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法院依法制裁了一名“档次”最高的毒贩子。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应泉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与其他的制毒、贩毒案件不同,今年已是59岁的刘应泉制贩的名为“毒瘾消”的毒品,竟然是刘应泉充分发挥自己所掌握的医药学知识和“聪明才智”自己研制出来的。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刘应泉从1998年至2000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竟然私自制造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美沙酮,并将美沙酮加入其他原料中,制成自称为“毒瘾消”的毒品,出售给宋文江等人。刘应泉被查获归案时,公安机关当场从其住处起获的“毒瘾消”就有7万多粒。法院最终查明,刘应泉在3年间共贩卖、制造 “毒瘾消”达30535克(含美沙酮957.56克)。
法院同时还查明,今年47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宋文江,于1999年至2000年间,从刘应泉处购买“毒瘾消”共计720克(其中含美沙酮16.56克),并在明知其中含有美沙酮,仍出售给他人。2000年12月28日,宋文江在其住处向他人出售“毒瘾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刘应泉、宋文江无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规,刘应泉非法制造并向他人贩卖含有美沙酮的“毒瘾消” 的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宋文江非法向他人贩卖含有美沙酮的“毒瘾消”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北京市一中院依法一审对刘应泉判处死刑的同时,一审判处宋文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李煦 牛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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