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区使用达20年的“特许通行证”、“临时停车证”(以下简称“两证”)于今年7月起停止使用。截至9月底,上海全市共回收“两证”1212张,占原发放总数的66%。据了解,未能收回的“两证”中的绝大部分已在20年中遗失或销毁。
1982年,上海部分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上海道路交通拥阻严重、停车困难的实际情况,为给区、县党政领导的公务活动提供行车和停车方便,发放了“两证”。但是,随着上海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两证”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日见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今年7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长吴志明签发了《关于取消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机动车特许通行证、临时停车证的通知》,明确规定即日起取消“两证”,并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近,在有关分局基本完成回收“两证”的基础上,市局组织警务督察队和交巡警总队的28名民警,分成7个检查组,于“早高峰”、“晚高峰”两个时段,深入到有关区、县进行上路执法检查,对仍在使用的“两证”当场予以收缴,坚决做到发现一张、收缴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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