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张鸣岐)居住在河西区佛山里72岁的李大爷,持着社会保险公司与市老龄委发放的《老人优待证》,到一座收费厕所如厕,看管厕所的人员非让老人交钱后再进去,李大爷告诉对方,《老人优待证》规定老人持此证如厕免费,而对方对此证置之不理,说只认钱不认证。
正值九九重阳节期间,昨天,李大爷向本报气愤地反映了此事。据记者调查,类似李大爷遇到的事情,许多老年人也遇到过。据了解,目前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23万多,为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方便老年人外出,有关部门为老年人办理了《老人优待证》,该证规定对老年人在10个方面进行优待,然而这10项优待内容所涉及的一些单位或场所,不执行此证中对老年人的优待,使老人们经常碰壁。
如该证中规定“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点等展览门票一律免费”,但许多老人到展览馆参观时,都遭到拒绝,享受不到免费的优待。再如该证规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代书,对涉及老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减半收费”,但一些老人遇到权益侵害进行法律咨询时,不交全费用就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服务。许多老年人反映,《老人优待证》中共规定了10项优待内容,而许多单位或场所根本不执行,使这个优待证成了一张废纸。(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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