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因恶习难改,犯罪嫌疑人汪某,刚刚被释放数小时,就又进了班房。
犯罪嫌疑人汪某,黑龙江省富锦市人,2000年初从原籍来津打工。打工期间,因与他人产生矛盾,将该人打伤后,被查获归案,并被依法劳动教养。18日上午10时,汪某期满解教,他在市内打算找个工作,但找了几处,都因其有不良记录而遭到拒绝。当晚,他闲逛至鞍山西道景湖里楼群,见楼下空地处停放着一辆摩托车,便趁四周无人之际,上前将钥匙开关撬起后,将摩托车窃走,并准备将摩托车骑到外地销赃。骑至南开区咸阳桥附近时,公安南开分局长虹派出所的民警恰在此巡逻,民警见汪某所骑摩托车灯光全部关闭,摸黑行驶,感到十分异常,于是示意汪某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了汪某所骑摩托车有被撬的痕迹。于是,汪某又被带回了派出所接受审查,讯问期间,汪某始终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只好承认了偷窃摩托车的事实。算起来,此时距离汪某刚刚劳教出来,不过15个小时而已。(刘峦 王玉琪 刘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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