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北京市一百二十万国有企业职工将进入到住房货币分配阶段。
昨天,北京市公布了由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办、财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制定的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意见规定了五种渠道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实行货币分配,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并通过住房贷款,自主购买商品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此间传媒报道,企业可选择几种方式对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比例;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按月发放住房补贴;老职工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相结合,新职工按月发放;企业对职工现有住房资产评估作价,住房价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差额发放住房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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