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都市武侯区永丰场街的邹宏(化名)与同事们高高兴兴地去酒店吃饭,谁想就在饭毕下楼时,一条窄窄的楼梯却“要”了他的命。昨(26)日,失去了丈夫的黄女士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酒店赔偿12万元。 黄女士回忆说,今年9月15日中午,丈夫邹宏和所在单位的几位同事一同到位于玉沙路的川西坝子建业酒店吃午饭,几个好友在楼上的席位上谈笑风生。下午3点左右,他们吃完饭后往楼下走,惨剧却发生了。众人只听见“哎呀”一声惨叫,就看见邹宏从楼梯上滚落下来。见邹被摔得站不起来,惊慌失措的同事连忙将他送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然而,被摔得颅脑受伤的邹宏因伤势过重,于当天下午6时20分抢救无效死亡。 黄女士认为,酒店所提供的作为上、下楼必经通道的楼梯不符合国家民用建筑设计标准,具有严重的通行安全隐患,因而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其丈夫作为消费者,在酒店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损害,酒店理应承担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酒店方支付抢救费、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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