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今天宣布,从去年初到今天,北京市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61件850人,其中厅局级以上职务干部58人。一年多来,反贪部门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9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近一年多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主要力量集中在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上。其中重点查办了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处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了发生在金融、医疗、房地产等经济热点部位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件;重点查办了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大要案件以及加大了对海关、证券等尚未突破的领域发生的犯罪案件。
统计显示,一年多来,北京市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25件。其中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29件,涉案数额最大的达人民币2.4亿元。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23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74人,厅局级以上职务的干部58人。如,依法查办了原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党委书记王硕豪(正局级)受贿13.182万元;原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处主任石巧玲涉嫌犯罪1000余万元等一批大案要案。
同时,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还严厉查处和打击了一批群体性职务犯罪案件。一年多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挖出 “窝案”和“串案”90件,查获涉案人员300余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通过一条线索,一举从电力部门挖出9名“蛀虫”,其中包括处级干部3人,局级干部3人。
另外,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还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一年多来,共查处国有企业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512人,占立案总数的60.2%。其中包括某对外工程公司原国际贸易一部经理孟瑞君涉嫌挪用公款3500万元特大案件。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了追逃工作,将那些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及时绳之以法。截至目前,共有42名长期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检察机关抓获归案。另外,北京市检察机关还协助外省市成功捕获26名负案在逃人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今天指出,当前,由于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大都具有文化程度高、身兼一定职务、社会交往广、具有反侦查意识、以及建有攻守同盟等特点,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每一个案件成功破获的后面,都凝聚着无数反贪干警辛勤的汗水。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的重点将是查办那些充当社会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制假售假、走私、骗取出口退税等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交织在一起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点查办那些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进一步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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