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润时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黄新华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文瑞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