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家住本市和平区哈密道的张某、高某、周某三户居民,以本市福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协商,便在他们窗下建厕所,侵犯了他们的健康权和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并给他们带来不安全隐患为由,将福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告到了和平区法院。日前,和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次给付三原告经济补偿各1万元。
张某、高某、周某三户居民共同居住在哈密道某院内。去年9月,福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他们的窗下1米处,建起一排七厕间八厕位的免水冲环保卫生厕所。厕所建成后,里面排放的气体对空气有一定污染,张某等住户不敢开窗换气。而且该公厕与张某等住户居住的二楼窗户相距不足一米,这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
福顺清洁服务公司曾就该问题与张某等三住户进行协调,并承诺给他们安装塑钢窗、防护栏,而且给他们1500元的安装窗式空调的费用。但张某等人坚持要求福顺清洁服务公司迁移厕所,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今年6月,张某等三户居民将福顺清洁服务公司告上了法庭。
■居民:不能熏我一辈子
原告张先生的家非常清雅,几件家具虽然陈旧,但也使居室平添了几分古朴风韵,墙上的一幅报春图,让人好像隐隐闻到春的气息。
张先生说:“原来我们这里挺好的,虽然游人很多,但环境还是非常清洁。去年十月的一天早晨,我们醒来发现,窗下一夜之间居然出现了一个厕所。当时天气还比较热,每当我们打开窗户,一股股臊味儿、恶臭味儿便扑鼻而来。当时我们非常气愤,也找了不少部门。后来福顺公司来人跟我们协调,但当时我们没同意他们的条件。另外,该厕所很接近我们的窗户,我们感到很不安全。”
张先生还说:“无论如何,老百姓的生活都应越来越好,尤其是环境,不能一天比一天差。”
■福顺:已没空气污染了
福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公司为了方便游人,受有关部门委托,于去年9月安装了该公厕。这个厕所设备先进,属环保型、全封闭式,造价非常昂贵,我们之所以建这样的厕所,就是为了将异味减少到最低限度,将其对居民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且,附近居民提出交涉后,我们又对该公厕进行了改造。现在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该公厕每日进行多次清洁,目前已不存在空气污染问题了。(张家民 张占华) 法官说法
本市和平法院的法官说,每个公民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应该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本案涉及的公厕,是新型环保公厕,它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为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该公厕也是为了配合城市功能配套建设,方便游人所设,确实解决了广大群众的具体问题。但该公厕也确给原告带来了不便,对此我们予以正视。根据公平的法律原则,福顺公司应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福顺公司同意按1万元的标准给付,我们认为比较合理。同时应强调的是,福顺公司应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尽可能将对三原告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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