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武汉市江汉三桥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桑大弧,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昨日在湖北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7月,武汉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在开发建设中有违章行为,为免受处罚,便找到时任市规划土地局副局长且主管查处违章建筑工作的桑大弧寻求“保护”,并以总计73.5万余元的“优惠价”将一层楼的6套商品房卖给他。桑大弧则“高抬贵手”放过了这家本应受罚的公司。后经权威部门评估,该6套商品房时价折合人民币应达238.9万余元。仅此笔“交易”,桑大弧就从中净捞了165.3万余元“好处”。
1997年,桑大弧又为两家公司的有关工程项目减免城市配套费和违章建筑罚款,从中收受对方的内部职工股票共1万股,价值1.5万元。
在担任武汉江汉三桥建设指挥部副部长兼办公室主任期间,桑大弧为帮儿子做生意筹集资金,还擅自挪用公款400万元,案发后已经归还。
据长江日报报道,昨日,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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