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左右,本报热线部的电话铃响起:“记者同志,你们快来吧,警察嫌自行车撞坏了他们汽车的尾灯,打人呢!围了很多的群众,被打的人躺在地上!”
记者当即赶到西安市朱雀门,看见一辆车号为陕O·A0855的警用吉普车正停在城门洞里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紧靠在路沿的三轮车和该吉普车之间夹着一辆自行车,被撞坏的汽车尾灯碎片和自行车上的购物筐散落在地上,一个满身尘土的中年人坐在地上,正和司机争论着。
看见记者,一位夹包的刘先生迎过来,气愤地对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大约在十几分钟之前,他看见自行车从后面撞上了吉普车,司机和骑车人没说上几句话,俩人便厮打起来。刘先生说,那个警察出手太重了,把骑车人打倒了还不住手,拖着那人接着打。他和几个路人实在看不过眼,就上前制止,谁知那警察不但不听,还说要打他呢!
被打的骑车人姓马,他给记者看了腿上的伤。马先生说:“我是喝了点酒,撞了他们的车也是事实。可警察就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车吗?!就可以动手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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