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1月3日晚,当持械抢劫的3名男女团伙成员被公安大港分局分别抓获后,发生在大港区的“10·31”抢劫案件终于告破。 10月31日夜晚11时30分左右,大港区某迪厅女服务员张某、刘某(均系黑龙江省人)下班后,刘某骑自行车驮带着张某往回赶路。当行至大港区永明路“三江饭店”附近时,一辆红色捷达轿车突然停在她们二人身后,车上下来两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手持木棍将坐在自行车后的张某打倒在地下,并在继续殴打张某的同时撕抢其身上的提包。刘某见状弃车逃跑,持棍女追赶刘某并将其拉回进行殴打。刘、张两名女青年被打后,二人装有现金、BP机及化妆品的提包被以上两男一女抢走。 公安大港分局接警后,分局领导极为重视,指令分局刑侦四大队、胜利派出所等速派警力赶到现场。经调查现场周围群众了解到,被害人已被一名目击抢劫过程的群众开车送往医院,并记下了歹徒乘坐的汽车牌照号码。被害人经医院诊治:刘某头部缝合18针,身体多处部位受伤;张某手腕、胳膊等多处受伤。 为尽快侦破此案,办案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昼夜开展追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通过车管所提供的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所驾车辆落户在本市静海县某企业。民警们随即赶往静海。经查,该企业已将那辆群众提供牌照号相同的汽车抵账给家住静海县唐官屯的刘某。民警找到刘某,刘某称此前已将汽车卖给该县一姓严的买主。当找到姓严的买主时,严某称此车又卖给了家住市区的李某。办案民警又返回市区找到这名姓李的车主,而李某又称该车现已倒卖给大港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当民警们追寻捷达轿车的下落时,这家租赁公司负责人介绍,此车已在10月28日被名叫刘子龙、贾伏芷的男女二人租走,并留下他们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以及押金1000元。 根据已查线索,昨日民警们又深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贾伏芷现暂住在大港区板厂路堤南的某楼房处。据板厂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几天前贾伏芷刚被处理过,现贾伏芷与刘子龙、白冰及其亲属几人合租在某楼栋的一中单元处。 昨晚7时许,刑侦四大队与板厂路派出所民警联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在现场,民警们发现歹徒们乘坐的那辆捷达轿车正停放在楼下,便冲入他们所在的单元内,将正在吃晚饭的3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擒获。 审查中,这3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他们名叫刘子龙、白冰、贾伏芷,分别是甘肃省靖远县和本市大港区人。他们交待,自租车后开始只是想玩,后来觉得经济上只花不赚,便策划出以上抢劫“小姐”钱财的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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