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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俗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本市某县一乡村会计董某正应验了这句话。他为了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竟故意放火企图烧毁罪证。日前,董某因贪污罪、纵火罪锒铛入狱。 董某原是一乡镇税务所的票证会计。今年2月到6月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本单位税款53057.55元挪用于经营自家的小饭店。后因为生意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内外交困的董某害怕被单位领导发现,遂动了贪污这笔钱的歪心。今年6月11日凌晨2点多,董某以枕巾、褥单等引火物,故意放火焚烧本单位会计办公室,并用打火机点燃其抽屉内的部分票据,后经众人努力将大火扑灭。事后,他向领导汇报,谎称有50多张空白完税证被烧毁,企图借机掩盖自己的贪污事实。宁河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故意放火焚烧公共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又构成放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所贪污的5万多元公款也如数追缴回来。(孙玉松 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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