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徐忠生的辩护人本市瀚天律师事务所魏洪宁律师:徐忠生采用爆炸的手段将其妻兄杀害,他的行为对被害人家属和周围百姓的心理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伤害。从犯罪性质上看,他被判处死刑是理所应当的。我认为,徐忠生的犯罪行为具有激愤杀人的特点。他在与被害人合伙生产经营乒乓球拍的4个月里,始终处于矛盾状态。他是处于激愤状态才实施犯罪的。呼吁社会加强心理防治工作,缓解激愤心态给人造成的压力。
■史建军的辩护人本市北洋律师事务所常伟律师:我认为史建军在为徐忠生跟踪高某时,并不知道徐忠生要杀害高某,他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性。此案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太大,史建军涉及此案应该是他的悲哀。史建军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
■张艳萍的辩护人本市世杰律师事务所宋明国律师:我个人认为,张艳萍与徐忠生之间并没有构成买卖关系,张艳萍是否上诉将视当事人意见决定。张艳萍为徐忠生提供炸药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这是一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应该会产生很好的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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