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2日电 农业部日前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护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基础上,以保护城乡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十五”期间,要通过各种措施,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基本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主要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大中城市的农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解决“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主要矛盾。蔬菜解决高毒有机磷类农药残毒问题,茶叶主要解决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水果解决农药残留和生长激素滥用问题;畜禽产品主要解决兽药残留和动物疫病问题;水产品解决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的污染。
《意见》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重点是:第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五个环节,即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五个环节的管理。第二,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检验、质量认证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技术推广、市场信息等工作。
《意见》指出,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一要抓好试点、示范。在抓好北京等四大城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的基础上,从2002年起逐步扩大到部分省会大城市。同时,陆续建设全国性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等生产基地。二要积极推动产销直挂。农业系统要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与消费市场直接挂钩,保证鲜活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三要增加投入,调动农民积极性。要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范围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等方面的投入。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会同计划、财政、科技、法制、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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