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前报道的京城首起“早恋官司”,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了解到,这起官司一审已经有了结果,因自己儿子早恋辍学而状告对方家长的姜女士由于缺乏证据,没有打赢官司。
姜女士认为自己17岁的儿子小若一向很乖,可是自从和技校学生小青相识并恋爱之后,变得说谎、穿奇装异服、留长发、夜不归宿,最后辍学,姜女士认为这一切都是小青的家 长李先生纵容的结果,由于李先生妨害、干扰她管教孩子,致使孩子在早恋的问题上越陷越深,因此提出要求李先生停止妨害行为,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3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先生知道两个孩子谈恋爱的事情之后,及时告诉了姜女士,并对女儿进行了规劝,尽到了监护责任,两人此后继续交往是李先生能力所不能控制的,姜女士认为李先生妨害她管教孩子缺乏证据,因此最终驳回了姜女士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目前两个孩子仍然整日在外游荡,无心上学,败诉后的姜女士忧心忡忡地说,孩子早恋的事法律管不了,真不知道应该向谁求助,让孩子早日走上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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