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1月15日起,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将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在新实施的“三包”规定中,移动电话机的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附件以及固定电话机的各种功能装置也被列入了“三包”之列。这项规定让老百姓终于对现在的手机市场心里踏实了一些。但这“三包”到底包到什么程度,在购买手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使自己“三包”的权利得到保证,老百姓还须仔细研究研究。
“三包”找准对象
手机无论退、换、修一律找销售者。过去,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出了问题,经销商、生产商往往互相推诿,现在,“三包”规定中已经明确“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无论退还是换,都找销售者。这里消费者要注意,购机时必须要让销售者开好发票,并保存好“三包”凭证。
凡厂商已经出台的严于“三包”规定的承诺,必须照原承诺兑现。某些厂家和销售者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或商品,“夸下海口”提出了严于国家的“三包”规定,比如有的提出一个月包换,而国家的“三包”规定里只是15天,但是这些已经作出承诺的厂家必须要按原来的承诺执行,否则消费者可以进行起诉。
开票注明“串号”
要求经销者把手机串号在发票上注明,并注明手机电池生产序号。手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是手机的惟一代表,可以表明手机的生产场地、生产时间、生产厂家等信息,在发票里注明可以避免很多纠纷,同时也是防止消费者购买到走私手机和翻版手机的有效途径。此外,消费者还要了解手机电池“充不进电”的认定,是按照规定利用专门的仪器对手机电池进行一次充放电检测,如果电池充满后能放出原电量的80%,就说明电池是好的。
“三包”有时限折旧按天算
“三包”规定的退换修权利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同时享受的。七天之内,修、退、换这三种权利消费者可以任选一种;等到8—15天之内,消费者可以换,可以修,但退的权利就不再享有了,除非经过两次修理以后修不好的才有退的权利;15天以后到“三包”的一年当中,经过两次修理,但没有修好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只有在经营者没有同型号手机的时候才可以退。
另外,“三包”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为一年,电池为6个月,耳机为3个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件待修延误的时间。如果“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退货需算折旧费。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商品,但消费者不愿换而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予以退货,但对使用过的商品按规定收取折旧费。手机折旧率规定比较高,按天计算,每天折旧率为0.5%,200天折旧完毕。
赠品也在“三包”之列
根据“三包”规定,削价出售的手机、电池也要实施“三包”。此外,有些经销商“买手机送大礼包”,或者买手机送电池,消费者要知道,赠品也要实行“三包”。(杨郁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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