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从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获悉,为适应人们对金融理财服务的需求,该行日前开办了委托贷款业务。
据了解,此种委托贷款业务是指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个体工商户、保险公司和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委托人,委托工商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银行可以根据委托人所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普通市民也可以借助此种贷款业务将资金贷给自己指定的对象,并委托银行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最后收回贷款。贷款额度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确定。此种贷款期限由三个月至三年,利率可按同档次贷款利率最高上浮30%。
此外,按照委托人和借款人的性质,可分为单位对单位、单位对个人、个人对单位、个人对个人的委托贷款。银行按规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由于委托贷款业务是由银行按照一定的程序及规定操作办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委托人的资金风险,使闲置的资金获得更大的回报。银行帮助人们“放债催款”的服务方式,使资金的“供需双方”更好地享受银行信誉。目前,工商银行已开办的委托贷款品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均在本地和委托人在异地、受托人与借款人在本地的委托贷款业务。(刘英潮 阚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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