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天津,人们感受不到大城市的形态,为什么?我认为关键在于我们没有以城市建设的标志化来提高我市的文化形象。
一、关于直观形态的高水准
第一,重要的城市外观,一定是标志性的,而且要有文化精神、文化表现及文化韵味。一是新的建筑对老的文化遗存“逼”得太近,使原有历史体现受到损伤,如国际商场与法国教堂,望海新村居民区与望海楼等等;二是对历史文化的开拓处在较低水平,至今未能把“近代中国看天津”唱响。第二,要把我市的直观形态建设列入全市建设的议事日程,从形态、群落、审美、流通、窗口乃至具体到广告、门面、个态等等去细致地进行文化品位的考察,并且提出能指导形态建筑的思路与举措。可把我市的直观形态分解成“城郊结合层”、“主干道层”、“重点群落层”、“窗口行业层”等几个层面,对每一层都进行整体的方案设计,并逐步予以修、拆、建。十几年或几十年后,使天津的直观形态都鲜明表现出来。对历史文化遗存,要坚持先把直观风采展示出来的原则,不能因为新建筑而影响老的文化风范。大胡同留一孤单的谦祥益营业场所的做法,是不符合对历史文化进行标志性开拓的。
二、关于可持续性形态的高力度
城市建设规划要经过人大立法后成为管理的依据与原则,任何人不能主观擅动。变化也应经过人大讨论通过。要对我市进行文化设计,这种设计要高瞻远瞩,深刻隽远,具体而完整。
三、关于精神质量形态的高内涵
一座城市是要有精神的。天津的精神是什么?不是一般的豪爽直率,不是经常的把直辖市挂在口头上。而是一种精神风范,一种在全国实有的影响。这种风范要从领导部门体现,要从窗口行业体现,要从竞争机制体现,要从运行效果体现,要从企业经营体现,要从市民行为体现。但关键是精神质量形态要标志化。
我建议:第一,应立即出台“城市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五年或十年规划”。第二,要增强在重点文化建设项目上的辐射力。发展会展业,举办文化节等等。要把“都市名片”工程连续推出来,如天津体育、卫派艺术等等。第三,要对我市各种无形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并不断重点营造,以此为龙头,把产品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张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