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月14日电 因特网已在当代人们的生活中无孔不入。但是由于和电视这一传统媒体的利益冲突,因特网尚无法取得对奥运会多媒体转播的权利。
日前在羊城访问的国际奥委会电视委员会委员菲·科尔斯对记者表示,因特网多媒体转播奥运会的问题目前还是个难解的疙瘩。
由于电视商拿出巨资购买奥运会比赛的转播权,因此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国际奥委会禁止网络转播奥运会比赛的活动图像。网络记者在报道奥运会时也“名不正言不顺”,有的通过购买门票进入赛场,有的则通过观看电视转播来报道。但网络作为新兴媒体,正积极渗透到奥运会的报道中,并对报道奥运会的空间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科尔斯说,目前国际奥委会也对网络多媒体报道奥运会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多次举行了由各方人士参加的研讨会,但问题依旧停留在辩论的阶段。他表示,这个问题会有个结论,但是何时能得出结论,他也不知道。“因特网只是众多通讯手段中的一种,谁知道2008年奥运会时通讯手段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他表示,限制因特网的报道权限,并不表示国际奥委会固步自封,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节拍。而且目前还没有发展到通过因特网“收看”奥运转播的阶段,通过电视看比赛要更现实。“我更愿意在电视大屏幕前收看奥运转播,”科尔斯说道。
他同时说道,目前是否给因特网更多的报道空间,并不是国际奥委会工作中的重点。国际奥委会的首要任务还是要保证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免费看到奥运会的转播,从而扩大奥运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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