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医保初期用药的通知》,规定有26类西药、22类中药,共涉及1300多种剂型不同的药品品种。有关部门规定,今后参保人员看病,将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进行报销。
按照《目录》规定,凡没有列入《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据介绍,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目的是在保证基本医疗用药的前提下加强用药管理,同时兼顾药品疗效和价格的统一,保证临床用药,减少药品资源的浪费,使职工得到价格低廉、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今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医药科技进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将适时调整,逐步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统一,并逐步将一些疗效好、价格低、安全可行的新药调整进药品目录。(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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